维冠案首开庭 建商林明辉道歉

22.04.2016  22:06

台南市维冠金龙大楼在2月6日的地震后倒塌,建商林明辉等5人遭起诉。台南地方法院今天首次开庭,多名受灾户到场关心,建商林明辉在庭上公开道歉,但自认只有监督不周之责。

维冠金龙大楼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台南地检署依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建商林明辉、建筑师郑进贵、张魁宝;维冠公司设计部经理洪仙汗、大合营造公司土木技师郑东旭共5人。包括羁押中的林明辉及其他4名被告都亲自出庭,许多维冠受灾户也到庭关心;还有受灾户在开庭前于法院前悬挂白布条陈情,但随即遭法警劝离。

林明辉在开庭时说,身为建设公司的负责人,对维冠金龙大楼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向社会及受灾户家属表达歉意,并深深三鞠躬。

林明辉说,盖大楼的工作委托给专业层层发包,对于自己的监督不周之责,只要法官调查清楚,愿意负起责任,但有许多地方没有办法顾及。

法官当庭询问林明辉所谓的「监督不周」之责是哪一些?但认为林明辉的陈述并不明确。

张魁宝说,当初是以1年新台币90万元的代价借牌给林明辉,只是为了多赚一点钱。

郑进贵表示,这件案子是与张魁宝合开事务所期间,张魁宝私自借牌给林明辉;他自己从未收过维冠公司一分一毫费用,完全与他无关。

洪仙汗在庭上表示,他当年只是维冠公司的绘图员,虽被冠上经理职衔,但自己没有建筑师或结构技师相关证照,没有资格从事大楼设计;只是把林明辉交办下来的工作交办给其他绘图员,完成后再交给林明辉送给建筑师审核。

郑东旭说,民国81年维冠公司申请维冠金龙大楼建照时,他并不是开业的结构技师,无权对大楼结楼负责。起诉书中所指他将大楼设计载重计算错误,导致载重不足44.3%的部分,其中有些引用的载重组合不相同,才低估应设计的载重量。

他说,起诉书中也写到,大楼设计的最大耐震力还大于地震当天气象局在台南市永康区测到的地震力,理论上是不会倒的。维冠公司在82年变更1至4楼的结构设计时,就不是由他负责结构计算。105042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