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马政府发3千6消费券 绿委叶宜津极力反对

27.02.2016  14:35
2008年11月18日,马政府为因应金融海啸决定推出「振兴经济方案」,最让民眾拍手叫好的「牛肉」是每人发放3600元消费券(本报资料照片)

「2008年华尔街金融危机」让全球不景气,台股也大跌,2008年5月20日政党轮替,台湾股市大盘高点在9300点左右,2008年7月大盘跌到6700点。马政府为了刺激景气于2009年1月发放「振兴经济消费券」,国库举债858亿元,每位国民可领3千6百元消费券。昔日民进党立委叶宜津大力反对,并讽刺为何不发「3万6千元」,并在朝野协商删除预算未果时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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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提18岁以下每月发3千 蔡正元:台南先办

近日民进党立委叶宜津在立院提案《儿童及少年扶养津贴条例草案》,拟发给家有18岁以下儿童及少年,每年在台湾居住超过183天,国家每个月发3千元给父母,直到小孩满18岁或死亡为止。

这不是叶宜津第一次提出此案,上届会期未通过,这届一开议便又提出。此法案若通过,每年国库将增加近1500亿元支出。许多网友回忆起消费券,说道马政府只发一次3千6,叶大立委却要每月发3千,发18年,不知钱从何处来?

昔日马政府为了刺激经济,2008年底经立法院立法通过《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国库举债新台币858亿元,不排富,发放给每位国民每人3千6百元消费券。原预估发放消费券可使2009年台湾的GDP增加约0.64%,2009年12月,经建会自估消费券对于GDP的贡献仅约0.28~0.43%,较原先预期低。

当年叶宜津大力抨击消费券政策,2008年12月朝野协商时,民进党立委叶宜津和高志鹏虽然反对新闻局和内政部的预算,但删除末果后便离席。叶宜津并曾痛批「如果3千6百元可以提振GDP0.64%的话,请发给我3万6千元,这样GDP还可以达到6.4!」叶宜津当时称,政府这样是胡乱授权、胡乱掏空。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