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万人误缴汽燃费罚锾 逾6百万元全退

23.03.2016  13:57

公路总局昨天决定撤销15万多笔机车汽燃费逾期未缴罚单,已有上万人共缴了新台币600多万元罚锾,将全部退回。但公路总局会进行第2次催缴,4月30日前仍未缴纳者,就会开罚。

交通部公路总局日前针对民国103年以前逾期未缴纳机车汽燃费的车主,寄发违反公路法处分书,共寄出118万9016件,其中101年逾期未缴的处分书有15万3646件,因行政流程未完备,昨天决定全数撤销。

公路总局统计,到今天已有1万802人已缴了每笔600元罚金,共约600多万元。

公总总局表示,将个别再寄退费通知,车主填妥相关资料后寄回,採匯款方式两周内完成退费。

机车汽燃费在101年以前是随换发行照一次徵收2年,102年实施免换行照后,101年之前因未换行照而积欠汽燃费的车主,公路总局在103年4月或11月,寄发双挂号催缴通知书限期缴纳。

不过,因101年之前的机车汽燃费没有採公告方式徵收,交通部认定公路总应依公路法,办理2次通知后再处罚,已寄发的101年期机车汽燃费逾期处分书应撤销,重新再通知1次仍逾期未缴才能寄罚单。

公路总局说,机车汽燃费逾期未缴处分书,还未缴罚锾者,只要补缴汽燃费,不必缴罚锾,公路总局会进行第2次催缴,4月30日前仍未缴纳者,就会开罚。105032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