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贩售动物用药 违药品管理法大学生遭罚9万

13.10.2017  13:31
台南市动保处提醒,业者须有这张许可证,才可贩卖动物用药。(台南市动保处提供)

网路不只禁卖人类用药,连动物用药也禁止擅售,台南市一名大学生因家中饲养狗狗,为增加收入,利用网路贩卖犬用全效滴剂,赚取利润41元,却因违反动物用药品管理法遭查获,罚锾9万元,反而得不偿失。

少子化社会影响,民眾饲养宠物者越来越多,台南市动物医院及大型宠物用品馆林立,业者除贩售宠物外,还兼贩售各类宠物用品及常见动物用药。

动保处提醒有意从事贩售动物用药的动物医院或宠物业者,应先向台南市经发局登记动物用药品零售业的营利事业证明文件,才能向台南市动保处提出申请。

经动保处审查合格,并核发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业者才能营业;如未依规定而擅自营业,或于网路平台(如虾皮)贩卖动物用药品,将依照违反动物用药品管理法处9万元以上,45万元以下罚锾。

除了不得擅自贩售动物用药外,连宣称具有「疗效」的宠物营养食品及用品,也不可以。依据动物用药品管理法,非动物用药品,亦不得宣称「疗效」,违者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台南市动保处提醒,政府对动物用药的管制,几乎比照人类用药的标准立法,民眾选购宠物处方药品时,应经由兽医师诊断,再开立兽医师处方笺,并向领有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的业者购买,对宠物健康才有保障。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