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莹雪:法治是言论自由界线

25.12.2014  13:52

法务部长罗莹雪今天说,言论自由是民主核心价值,国家应最大维护;不过,法治是言论自由界线,言论自由不能超过法律分际。

中华民国行宪纪念日,总统府上午举行103年中枢庆祝行宪、总统府月会,合併举行外交部次长柯森耀等10人宣誓典礼,总统马英九监誓。

罗莹雪会中专题报告「民主法治与言论自由」表示,民主、法治与言论自由是相互依存的紧密三角关系。言论自由是民主核心,民主国家人民最大,保障人民自由权利当然是政府重责大任,且人民须掌握充分讯息,自由交换意见,才能有效监督政府,使民主政治能运作得更顺畅。

她说,言论自由是民主核心价值,也是推进民主重要动力,国家应最大维护。

不过,罗莹雪表示,实现民主基础是法治,人类群聚生活,彼此生活息息相关,个人行动常会影响、甚至妨碍到他人,须有规范才能避免衝突。

她说,国家实现人民当家理想,普遍採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制订法规制度、管理人民事务、维持社会秩序与决定政府运作方式,还有国家发展方向,民主政治须以法律制度为基础。

「法治是言论自由的界线」,罗莹雪表示,个人言论内容可能触及他人隐私,甚至伤害他人名誉,表达言论方式更可能与他人权利或利益衝突,一定要有法律规范,维持纪律,否则必然一片混乱。

她说,言论自由不能超过法律所订分际;民主、法治与言论自由是现代宪政主义下三大轴心与支柱。

罗莹雪表示,个人言论自由与公共利益常有抵触状况,如霸占道路会妨碍交通;衝撞维护秩序警察,会破坏公共秩序。中华民国宪法在保障人民各种自由权利同时,也规定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可以法律限制人民自由权利。10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