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过《台湾旅行法》 敦促台美高层互访

10.01.2018  08:55
2018年01月10日 07:37 中时电子报 中时驻美特派员 江静玲陈定瑜

(08:30更新内文)美国联邦眾议院今无异议通过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台湾旅行法》(HR535),明确指出美国政府应鼓励美台在各层面进行访问。这让台美高层互访成为可能。

此外,一项指示美国国务卿发展策略,协助台湾在世界卫生组织取得观察员身分的法案( HR3320) 9日也在眾议院无异议通过。

台湾旅行法》于去年1月13日由眾议员夏波、薛尔曼,和外交委员会主席罗伊斯共同提出,共有80位国会议员共同连署。

法案中提到,美国国会认为「自从台湾关系法制定后,由于美国自身对于台湾高层访美的自我设限,台湾与美国始终缺乏有效的沟通,显着阻碍了台美关系的发展。」因此「美国政策理应当促进美国与台湾之间所有层级的互访。」

美国在和中华民国断交后,台湾的正、副总统、行政院长、外长和国防部长迄今无法到华府访问;而美国高层官员访台也受到许多限制,多以商务、教育部门交流为主。

眾议院进行《台湾旅行法》辩论时,眾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罗伊斯议员表示:「我们应该欢迎台湾高层官员来访。台湾值得更多美国的关注。我们必须与我们的盟友—台湾建立更强韧的连结。」

这项法案要成为法律,还需要参院通过,并由总统签字后才能生效。

参议员鲁比欧、布朗、殷霍夫、梅南德兹、贾德纳以及彼德斯在2017年的5月4日提出参议院版的《台湾旅行法》。目前共有7位参议员连署。

推动这项法案的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A)会长陈正义表示,《台湾旅行法》在眾院无异议通过是一项重大的里程碑;接下来FAPA将会向参议院倡议,尽全力确保《台湾旅行法》尽快在参议院通过。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