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客携超额美金入境 9万美金遭没入

28.10.2017  18:13
2017年10月28日 17:37 中央社 张国钦

一名中国大陆籍刘姓旅客今(28日)搭机入境桃园机场,因携带超额美金未申报,其中9万美金(折台台币约274万元)将遭没入处分。刘男供称用于开公司,不清楚入境携带外币规定,钱遭没入,他很懊恼。

关务署台北关人员今天下午表示,刘姓旅客搭乘中国南方航空CZ3009班机,从哈尔滨入境桃园国际机场时,因未经口头或书面申报,携带10万元美金从免申报柜台入境。

台北关人员清点后,除了发还规定内所能携带的1万美金币值外,其余超额9万元美金暂扣候处,数天内将发出正式没入的行政处分书。

刘男自称携带鉅额美金主要是用于开公司,但不清楚入境携带外币规定,当下感到相当懊恼。

台北关人员指出,洗钱防制法新制于民国106年6月28日实施,已有不少旅客因未注意规定,携带超额货币遭没入的案件。

台北关再度呼吁,依据「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申报及通报办法」规定,民眾出入国境携带外币、有价证券超过限额等值1万美元、人民币超过限额2万元,及新台币超过限额10万元者,应主动诚实申报,以免遭没入。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