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翁启惠遭诉 检:涉贪9300万元

09.01.2017  17:40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疑涉贪遭诉。检方查出,翁曾收受300万股(3000张股票),不法获利约9300万元;另有1500张技术股,所幸经济部察觉有异,翁启惠才没有获利。

士林地检署今天侦结浩鼎案,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的内线交易罪起诉浩鼎董事长张念慈、总经理兼发言人黄秀美、副董事长许友恭、研发长游丞德、前医学处处长廖宗志;另依贪污治罪条例的期约、收受贿赂等罪嫌起诉翁启惠及张念慈。

检方查出,翁启惠涉嫌收受张念慈给予的300万股(3000张股票),以当时股价一张新台币31元换算,已不法获利约9300万元。

检方也说,翁启惠在民国100年间与张念慈达成协议,张念慈愿另外以1500张技术股、约4650万元,作为翁启惠私下提供中研院研发抗癌疫苗关键材料「醣分子」生產方法的交换条件。

所幸经济部认为发行技术股一案有疑义,翁启惠才没有从中获得利益。106010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