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老本不保 运将拿刀挟持债主老公判刑8月

30.10.2017  14:26
2017年10月30日 13:15 中时 李其桦

基隆市51岁江姓计程车司机积欠卢姓女子250万元,还将房屋和土地权状全抵押给卢女作担保,江男担心自己的退休老本和房屋要不回来,趁外出谈判时持菜刀挟持卢女老公,导致被害人脸颊、脖子被刀划伤;基隆地院30日审结,依伤害罪判处江男徒刑8月。

判决书指出,江姓男子从2015年起,循路边借款广告向卢姓女子多次借款,并开立本票担保,自去年11月止江某共积欠卢女250万元,为此还将自己位于基隆安乐区的房屋、土地所有权状交给卢女作为担保,并设定抵押权,约定届时未清偿债务,房屋和土地全归卢女所有。

去年12月30日,江男和卢女、卢女老公罗男约出谈判还款事宜,卢女向江某提议交付退休金60万元,并开立190万元本票作为担保,江男则要求返还先前作为担保的房屋、土地权状和抵押约定,罗男虽答应归还房屋、土地权状,但未答应取消抵押权,使江某心生不满。

江某担忧届时情偿债务后,房屋所有权有不保,退休老本和房屋全落入他人之手,情绪气愤下,将纸张裁剪放入牛皮纸袋假装钞票,并预藏2把菜刀,同日与卢女等人约在安乐区麦金路交款。

双方约在江某营业计程车交款后,江男突然拿出菜刀架住坐在车内的罗男脖子,双方发生扭打,附近民眾见状,上前制伏江男并夺下菜刀,罗某则受脸部撕裂伤8公分、颈部切割伤6公分,自行就医。

案发后江男向附近派出所自首投案,江某辩称因退休金和房產被对方拿走,才拿刀胁持对方谈判,没有杀人犯意,检方讯后依杀人未遂罪起诉。

全案进入基隆地院审理后,法官採信江男说法,认定双方并无深仇大恨,且案发后江某主动向警方自首,改依伤害罪轻判江男徒刑8月,还可上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