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告孩子遗弃 「只是想看他们一眼」

14.03.2016  21:48

七旬洪姓老翁为了看一眼多年未见的孩子,异想天开提告遗弃,一开庭时,洪翁向检察官表示「我只是想见他们一面」,洪翁心愿已了,便撤回告诉;检察官则认为,洪翁可自理生活、有固定津贴收入,不符合遗弃罪要件,故以不起诉处分。

起诉指出,洪翁指控3名子女自1995年起拒绝扶养、照料,已涉及遗弃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嫌。次子洪男则否认称,洪翁多年前与母亲离婚后,3名子女为母亲一手拉拔长大,最小的弟弟跟洪翁,此后未曾见过洪翁,也不清楚其生活状况。

庭讯时,洪翁则向检察官表示撤回告诉,并称「只是想看他们一眼」,洪翁也表示,独自一人居住,仰赖老人年金与小儿子帮忙,仍可自行打理生活,提告目的在于,希望另3名子女以后偶尔来探望他。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