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不法业者租厂房 堆置废弃物4千多吨

24.03.2018  14:37
2018年03月24日 14:00 中时 廖德修

环保罪行屡见不鲜,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日前协同检警调宪及地方环保单位,动员230余人查缉全台27处废弃物运输公司、承租人及司机多人,共扣押14台作案车辆,废弃物4600多吨,将依法惩治。

环保署表示,去年10月起,环保单位陆续接获高雄地区民眾陈情厂房遭非法弃置废弃物,种类为污泥、废塑胶、废布、废尼龙绳、废泡绵等。经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南区大队调查后,再配合保警第七总队调阅监视录影画面,锁定多家合法及非法清运公司。

从资料可发现,犯案模式都是从源头或转运站收受废弃物,再将废弃物弃置于各厂房,也就是「先租后弃」进行环保犯罪。他们为了赚取清除处理费用,先雇用人头向不知情地主承租土地或厂房,再指派大货车或曳引车非法收受废弃物,利用无人之际载运到承租厂房、土地,并由现场人员操作机具堆高弃置。

后来出租人发现承租者早已失去联络,犯罪地点遍及大社区、燕巢区、大树区、仁武区、鸟松区、大寮区等处,废弃物数量初估4622吨。

环保署说,黄姓、杨姓、吴姓等承租人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提供土地堆置、弃置及处理有害事业废弃物与一般事业废弃物,持续联繫车辆转运至租用厂房及空地堆置废弃物,初估犯罪所得高达3279万余元。

承租人及涉案司机均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1条,也涉及同法第46条刑责规定,而运输公司则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1、42条及同法第46条的刑责规定,目前已由司法机关进行后续侦讯。

环保署强调,事业废弃物,应该委托主管机关许可的合格清除、处理机构进行清除处理,业者企图节省成本,委托非法业者,将面临共犯刑责。环保署除了加强清查并呼吁民眾倘发现事业有违法异常情事,可利用免费公害陈情专线通报。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