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走火入魔 沦不当手段牟利

08.03.2016  23:15

大陆新修食品安全法,明订假一赔十罚责,打击不法也衝击商家,打假圈沦以不当手段牟利,将產品调包、抠掉生产日期、暗藏快过期的食品等手法,以恶意打假手段胁邀商家要求高额赔偿,日前有打假人起诉超市商品过期索赔,虽获1千元(人民币,下同)赔偿,但却被法院以篡改证据处罚3千元。

很多打假人是知假买假,目的在藉打假生财。不过有的职业打假人走火入魔,刻意制作假证据并隐瞒不利起诉物证,甚至将购物的小发票裁掉一部分。此行为遭到店家反击,控诉打假人恶意行为。

据《北京晨报》报导指出,该职业打假人在某超市购买一块30多元黄油,付款后指商品已经过期。再要求追加赔偿1000元。虽然法官支持打假人指控,要求店家赔偿,但对刻意撕去发票部分给予处罚,结果一场失假买假的打假行为,成了赔了夫人又折兵的闹剧。

法官表示,支持买假索赔诉求,但不认同篡改证据。目前职业打假圈中存在不良风气,虽法律支持职业打假人,但必须採取正当行为维权。

为了防止恶意打假,商家也自保在购物小票盖「商品未过保质期」免责章,不过相关部门和专家认为此举并不能免责,以此次官司来看,虽收银员已盖了所谓的免责章,但仍无法免责。

然而法官也透过,很多消费者维权案件中,存在不当打假行为,很多人为了获得赔偿,会先在其他地点或其他时间购买物品,再去超市购买同类物品,并进行调包,随后向超市索赔。「由于商品很难举证」商家必须採取行动,辨识物品是否为自家售出。

职业打假人透露,恶意打假的手段很多,甚至有人藉此牟利,像是以调包、抠掉生产日期、暗藏快过期食品等等。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