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电案 胡洪九昔告发孙道存偽证 今失智不能作证

10.04.2018  12:42
2018年04月10日 11:58 中时 王己由

太平洋电线电缆公司前董事长孙道存、太电前财务长胡洪九,涉掏空太电200多亿元,去年8月被依偽造文书等罪各判刑3年、14年6月定谳后入监服刑,孙另被胡告发在太电案涉嫌作偽证遭起诉,台北地院今(10)日开庭审理,胡被提讯到庭作证,对证人结文,无法朗读,也无法签名;审判长讯问不是「答非所问」,就是「答不出」,检察官最后只好舍弃传唤,将胡解还北监。

本案起因2005年间,北院开庭审理太电掏空案,胡洪九的律师声请传唤孙道存作证,欲厘清孙有无涉及太丰行的营运及决策,检察官后来依胡的告发,认定孙明知曾亲赴香港的太电子公司「太丰行」开会,并与太丰行董事合照,却在太电掏空案出庭作证时,偽称他不知道太丰行,也没去过,涉及偽证罪,依法起诉。

北院今(10)日上午开庭审理偽证案,孙的律师先前主张胡已得失智症,在北监接受治疗,不适合作证,但合议庭仍依检察官声请,从北监提讯坐轮椅的胡到庭作证,结果胡只记得自己约70多岁,在监号码,对自己的生日、身分证字号等个资都不记得,进行朗读证人作证具结结文程序时,先问这是什么,又说要仔细看清楚内容,还说一定要念吗?

审判长一再反覆告知结文的意义,甚至请胡跟着通译逐字朗读结文,最后还拿出白话版的结文,胡都无法朗读及签名,审判长无奈当庭谕知书记官记明笔录,胡对作证文字无法理解也不了解证人的意思,检察官最后表明舍弃传唤胡作证。

胡虽无法作证,但孙道存偽证案审理程序仍进行辩论,审判长最后谕知6月26日宣判,孙道存还监。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