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一时之快摸正妹胸部 代价95000元

23.10.2017  23:23
2017年10月23日 20:58 中时电子报 吴家诠

路见漂亮妹妹挺着「人间凶器」,千万别乱来。一名台北市林姓男子去年在台北火车站,伸狼爪摸了陌生女子胸部「一下下」,被法院连罚带赔共9万5000元,逞一时之快,付出惨痛代价。

这名欲火难耐的男子,是去年5月底在台北火车站门外,见到一名挺着傲人「双峰」的正妹路过,竟然故意接近,还用手「回」了一下,碰触该女子的胸部,被害人吓得大喊色狼,经其他人协助将林男扭送警方处理。

案经台北地院简易庭审酌后,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民事部分,赔5000元慰抚金,林男「冻抹条」的代价连罚带赔共9万5000元。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