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提缴退休金 报税最多可扣10.8万

03.05.2016  13:16

劳工保险局表示,劳工如果属于劳退新制,并有个人自愿提缴退休金,其个人自愿提缴退休金的金额,在当年度的综合所得总额最多可扣除新台币10万8000元。

104年度个人综合所得税从5月1日起开始申报,劳保局提醒劳工如果属于劳退新制,并且每个月个人都有自愿提缴退休金,其个人自愿提缴退休金的金额,得在当年度所得总额中全数扣除。

依照规定,自愿提缴并得自当年度所得总额中扣除之金额,以月提缴工资上限新台币15万元之6%为限,劳保局举例,如果民眾每个月自愿提缴6%为退休金,当年度的综合所得总额最多可以扣除10万8000元(15万元 X 6% X 12个月)。

劳保局提醒,104年度内有个人自愿提缴退休金的劳工,报税时要确认自愿提缴金额是否已自当年度个人所得总额中全额扣除,如未扣除或金额有误者,要请事业单位儘速向各所辖国税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请更正,以免多缴税款。105050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