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学运被诉煽惑犯罪 黄国昌当庭发飙

26.12.2017  17:20
2017年12月26日 16:10 中时 林伟信

3年前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案,高院传讯被告黄国昌,他在法庭发飙指责检方起诉事实有误,辩称当时立法院院长王金平没有反对群眾进入立院抗争,他还呛法官及检察官服贸协定争议时「你们做了什么?」庭讯后,审判长谕知,明年3月13日宣判。

2014年3月18日,黄国昌、林飞帆、陈为廷因不满立委张庆忠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快速宣布完成服贸协议审查,黄等人带领近400名学生占领立院议场,展开为期24天的反服贸太阳花学运;期间发生立 法院正门前滋扰案,及对执行驱离警员妨害公务、拆下立院衔牌等。

检方侦结后,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罪起诉陈为廷、林飞帆 、黄国昌等22人,今年4月台北地院援引「公民不服从」概念,认为 黄国昌等人并非无故侵入立法院,对全数被告做出无罪宣判,北检不 服提起上诉,高院分批传唤被告进行审理程序。

黄国昌出庭应讯,庭讯进行约1小时的证据能力调查,之后审判长张惠立问黄国昌认不认罪,他答称不认罪,审判长随即问所谓的公民不服从主张,是否为和平非暴力?黄没有回答,却反指责检方起诉他的犯罪事实有问题,他要表示意见。

黄国昌说,检方指他煽惑他人犯罪是欠缺对公民运动的基本认识,当时在场的群眾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公民,如何煽惑犯罪?况且检方指群眾侵入立法院构成违法,但立法院有提告侵入建物住宅等罪吗?时任院长的王金平有反对群眾进入议场吗?

蒞庭检察官张介钦随即驳斥,立法院议场进入须经一定的申请程序,难道当时只要王金平院长没有反对,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况且煽惑犯罪一发生就构成犯罪,黄国昌在场鼓吹民眾进入立院,属于犯罪行为。

最后辩论程序时,黄国昌还声请如果没有太阳花学运,两岸服贸协议早已生效,他对着法庭上的法官及检察官说,想问问法律人当时做了什么?「有什么资格告诉年轻人你们做了什么?」审判长则是劝谕他不要太激动,并谕知全案明年3月13日宣判。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