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放冰箱可延长保存期限?食药署这样说

10.10.2017  16:00
除非有特别注明,不然大部分药物都不需要放进冰箱保存,也不会因此增加保存期限 (图/本报资料照片,张铠乙摄)

有不少民眾的观念是可食用物品只要低温保存起来,就能够延长保存期限,因此习惯把食物拼命往冰箱塞,甚至是药物也是这样处理。但药物放进冰箱后真的能够保存更久吗?食药署针对这点回答了。

食药署在官网辟谣,大部份的口服药锭(胶囊)、口服药水、眼用药水、外用药膏及开封后的胰岛素,皆用室温(15-30℃)保存即可,不需要特别放进冰箱保存,除非是有强调「需冷藏」的药品都会特别标示,例如眼药水氯丝菌素(Chloramphenicol)、前列素类(Latanoprost)、抗生素类药水、未开封的胰岛素等。

食药署更提到部分药品如果冷藏的话,反而容易造成药物溶解,进而影响药效,而且冰箱为相对湿度较高的环境,也易造成药品潮解变质。

食药署也提醒,药品保存的一般原则为「避光、避湿、避热」,并依药品说明书上的保存方式为准,最好存放在乾燥阴凉的密闭环境中。而需置于冰箱的药品,需与食品区隔放置,以避免小孩误食,且不要摆在冰箱门边,以免温度不稳定而影响药品安定性。

(中时电子报)

文章来源: 食药辟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