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善政、吕秀莲共同建言 支持台大决议:回归法治解决

13.05.2018  11:03
2018年05月13日 10:00 工商 崔慈悌

台大临时校务会议决议,教育部应尽速发聘「遴选委员会选出之校长当选人」为校长,前副总统吕秀莲与前行政院长张善政,今天凌晨以台大校友身分,发表共同建言支持台大校务会议的决定,强调「我们并非支持任何个人,而是呼吁任何争议必须回归法治解决」。

以下是共同建言和个别声明全文:

不是挺管、是挺法治

吕秀莲、张善政共同建言

我们--吕秀莲与张善政--是臺大校友,针对5月12日臺大校务会决议:建请教育部依据「大学法」第九条规定,予以聘任。

我们并非支持任何个人,而是呼吁任何争议必须依法行事。我们二人也曾经分别担任不同政党执政时期的副总统、与行政院长,我们为了追求高品质公共政策,需要一个透明而公平开放的环境;同时,必须共同坚守民主法治的基本是非,这正是臺湾价值的基础理念,我们两人乐见其实践。

以下是我们两人的个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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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秀莲声明

根据大学法第九条规定,

公私立大学校长的產生,程序上略有不同,教育部的职责也不同:

公立大学校长由学校组成「校长遴选委员会」,经公开徵求程序遴选出校长,再由教育部聘任之,而私立大学校长则需经教育部核准后才聘任。因此台大下届校长遴选委员会遴选出管中闵先生之后,教育部只有聘任而无核准之权。

至于遴选委员会的遴选程序如有任何违法不当瑕疵,应由利害关系人依相关法律另外进行行政救济。类比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选举结果于中央选委会宣布投票结果后确定,若有异议,利害关系人得另行提起选举无效或当选无效之诉。

法治是民主的根基,法治的核心原理是人人平等,不因人而异。基于此,我们虽属不同政党,但愿超越蓝绿,共同呼吁:

不挺管,只挺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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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善政声明

数月前自管中闵院士当选台大校长后,社会上对他的当选与教育部的后续处理作为,有诸多的讨论与不同的意见。我以台大校友及曾任台大教职的身份,自是为台大忧心;而且更以曾任行政院长的身份,为社会上对立的氛围痛心。然我与管院士曾同在马政府内阁共事,我目前也担任台湾大哥大公司的法人董事,自知如对此事多言,立场恐遭受质疑。

近日有机会透过友人与吕秀莲前副总统讨论此事,得知具有法律学位的她对此事看法倾向「在法律上,不应拔管」。如果以吕前副总统的政治背景,套用当今社会蓝绿的对立气氛,她应该是支持拔管才对。但是,事实却不然。因此,我也愿意顶住外界可能对我立场的疑虑,呼吁社会对此事摒弃蓝绿意识,以法治的角度来处理此事。

社会上质疑管院士当选校长的论点,有的是没有明文要求的迴避关系,且有近期其他国立大学校长遴选的类似先例;或是產学合作合约签署日期与管院士就任独立董事的时间落差,也有其歷史背景与行政流程的实务限制。严格而言,这些问题是否有达到当事人要被「褫夺公权」拔除当选资格的地步,实在有很大的讨论空间。毕竟一个人参与选举某项职务的权力,是当事人非常神圣的人权,如要予以剥夺,应该有非常严谨而明确的法规作为基础。以政治选举为例,一旦开票结果认定当选,就要予以公告承认。如果选举过程有争议,应该是透过法律程序进行严谨的调查。如果过程确有违法之处,再予以撤销当选资格。台大校长虽非属政治选举,但其结果影响国家一流学府未来多年发展,自当给予选举结果一定的保障。

同时,教育部自始对此事的处理过程亦非严谨,因此引来政治介入的质疑。如果教育部这次的处理过程正式树立成一个未来可以比照的参考案例,这对国家高等教育独立与法制化将会有长期而巨大的负面影响。从当今的教育部长以上至行政院长、总统,即便他们宣称自己如何中立客观,都可能在国家的高等教育史上留下一个纪录。相信这绝非这些视政治清誉为生命的官员所乐见。

因此在此,我愿意基于「对事不对人」的出发点,比照政治选举的精神呼吁:

(1) 不论当选人是谁,教育部按照台大遴选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公告当选;

(2) 另案处理兼职及选举过程的争议。如有明确证据显示兼职或选举涉及弊端,再依相关法规处理,包括可能最严重的撤销校长职务。

我深知我今天的声明自认是摆脱蓝绿争议,但可能许多人士不做此想,甚至抓住我的立场大做文章。但是我仍愿意尝试看看,如果社会大眾愿意给台大及蓝绿和解一个机会,则国家甚幸,台湾毕竟还是很有希望的!

(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