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建署统计:台北要买房 得15年不吃不喝

30.04.2018  22:11
2018年04月30日 21:07 中时 张理国

内政部营建署发布106年度第4季房价负担能力指标统计成果,其中全国房价所得比为9.16倍,也就是说平均要9.16年不吃不喝,才能买到房子。六都中房价所得比还是以台北市最高,为14.99,等于要15年不吃不喝才能买房,台北居仍然大不易。

「房价所得比」代表民眾要花多少年可支配所得,才能买到一户住宅的数值。营建署公布最新房价负担能力指标统计成果,去年第四季全房价所得比,较上季(9.22倍)些微减少0.06倍,较去年同季(9.32倍)小幅减少0.16倍。

六都房价所得比换算购屋能力的年限,台北市房价所得比虽略为降低0.14,但仍需要14.99年才能买得起房子、新北市房价所得比上升0.14,买屋更困难,需要12.71年、桃园市降低0.08,购屋需要8.14年、台中市上升0.18,购屋需9.61年、台南市上千0.23,购屋需要7.57年、高雄市下降0.1,购屋需要8.22年,整体而言,六都购屋困难度起伏互见,但双北购屋还是得13年以上不吃不喝。

营建署表示,房价负担能力的贷款负担率,比例愈大表示房价负担能力愈低,负担率低于30%为可合理负担,大于等于50%则是负担能力过低,房价负担能力共可区分为可合理负担、略低、偏低及过低四种等级。

营建署说,本季全国房价负担率37.58%,维持于负担能力略低等级,其中,贷款负担率较上季(37.84%)些微减少0.26个百分点,较去年同季(38.34%)些微减少0.76个百分点。

以双北而论,新北市贷款负担率为52.19%,较上季些微增加0.98个百分点,新北市房价负担能力些微降低。台北市贷款负担率为61.52%,较上季些微减少0.56个百分点,较去年同季些微减少0.97个百分点,台北市房价负担能力些微提升。

在各县市中,台东县、屏东县、嘉义市、基隆市、嘉义县等5个县市的房价负担能力为可合理负担等级;台中市、彰化县、新竹县、高雄市、新竹市、桃园市、宜兰县、花莲县、南投县、苗栗县、台南市、云林县等12个县市房价负担能力属略低等级;新北市与台北市之房价负担能力属过低等级。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