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泄密案出庭  马英九无罪答辩

28.11.2017  13:44
2017年11月28日 12:52 中时 林伟信

前总统马英九被诉泄密案,台北地院判他无罪,检不服提上诉,高院28日首次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作无罪答辩,强调他没有犯罪,检方则是认定北院无罪判决,援引宪法的院际调解权,适用法律错误,请求高院改判。庭末审判长谕知,全案候办。

马英九步出法庭接受採访表示,本案包括柯建铭自诉部分,歷审3次判他无罪,证明立委请托关说司法个案一事,确认属于国家重大事项,总统出面处理了解符合宪法体制,希望高院确立总统行政限制,让总统可以「安心治国」,至于检方因三中案传唤他,他没有评论。

台北地检署认定,马英九2013年8月31日将前立法院长王金平司法关说案 报告,泄漏给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9月4日 再教唆黄世铭将报告交付江宜桦,依违反刑法泄密罪、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个人资料保护法4罪起诉马英九。

北院审理后认为,宪法规定总统对院与院的争执,有争议调解处理权,司法关说案当时会让立法院与行政院卷入政治漩涡,造成宪政体制运作空前危机,马英九担任总统有权召集行政院长会商,马行使宪法赋与的权力,可阻却违法、不罚。

但起诉马英九的北检,相当不以为然,检方认为法官援引「院际调解权」判马无罪,判决显然违背法令,因此提起上诉,高院28日召开准备庭,马的律师反击并举蔡英文总统召开司法国是会议,主张进行总统的院际协调,马英九行使总统职权也不构成犯罪。

检辩攻防近3小时,审判长江振义整理法律争点包括马英九有无保密义务?是否有正当事由?有无阻却违法事由?但他也强调如果本案涉及总统宪法权利的争议,恐涉及宪法事项,非普通法院可以审理,但目前合议庭尚未决议是否停止审理、声请释宪。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