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战3回合后告男性侵不起诉 女:我是「被迫」报案

31.10.2017  21:18
2017年10月31日 18:49 中时电子报 吴家诠

一对在网路认识的男女网友,去年九月间相约在新竹的一处旅馆激战3回合,事后这名女子提告遭到对方性侵,但是在警讯时,她说,因为到医院检查有无染性病,医护人说要先报警才能帮她检查,所以才会报案。地检署检察官通盘了解后,全案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发现,这名女子虽然告对方性侵,不过当天下午2点多,两人在旅馆内激战之后,女方就LINE对方「不是你的问题,好像是今天过后就突然懂...原来我要的好像不是这样,是我的问题,今天还是谢谢!! 」

当晚又传LINE给对方男子写「还好你没有删掉我,想说~我还是需要有人能陪我聊天」等,两人还持续交谈,与一般遭性侵被害人于案发后身心俱创,对加害人厌恶、避之犹恐不及的反应完全不同,因此全案不起诉处分。

根据这名女子报案指控,对方约她去年9月间在新竹火车站见面,之后就到附近旅馆开房间,她在电梯内及房间内,都说不想做爱,但曹男还是硬要,最后性侵3次得逞。

男方则辩称,当天约见面就是要开房间爱爱的,到房间后先在床上亲吻,是女方说她想要,就开始做第一次,事后去冲澡聊天,之后又做了二次次,期间对方并未反抗、拒绝。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