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定 自动驾驶车辆须配司机应急

18.12.2017  14:59
2017年12月18日 13:04 旺报 林永富

北京市交通委18日发布指导文件,规范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北京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市经济资讯化委联合制订的《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实施。

根据新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可申请自动驾驶车辆临时上路行驶。自动驾驶车辆须具备自动、人工两种驾驶模式,可在两种模式间随时切换。上路测试期间,车辆属于「有人驾驶」状态,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由测试驾驶员接管测试车辆进行驾驶操作。上路后,测试单位必须购买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赔偿保函。

据介绍,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将推出第一批可用于自动驾驶的测试道路。

(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