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脸书直播 妇女节署长赠花女部属

07.03.2016  23:05
警政署长陈国恩(左1)昨率高阶主管,向署内女同仁逐一献花,预祝妇女节快乐,全程脸书直播,温馨之余,也提醒国人对妇女安全的关注。(胡欣男翻摄) NPA署长室粉丝团脸书直播。(胡欣男翻摄) 警政署长陈国恩的献花与脸书直播举动,造成女性同仁间的轰动,气氛热络。(胡欣男翻摄)

明天是国际妇女节,根据统计,台湾妇女每4人就有1人,一生曾遭伴侣暴力伤害,警政署陈国恩署长特别于7日至警政署内各单位,向署内300余位女同仁逐一献上附有「世界因为女性的诞生,显得分外美丽!」温馨卡片的玫瑰花,且透过「NPA署长室」脸书直播,轻松、温馨之余,也希望提升国人对妇女人身安全的关注与重视。

警政署表示,依据刑事案件被害性别统计发现,许多案件中大部分被害人都是女性,显见妇女人身安全确为政府部门、警察机关致力维护的要务,也更需社会大眾的重视。

今天一早,陈国恩即与副署长、主任秘书等高阶警官陪同,首先「突袭」女性同仁最多的资讯室,逐一献花并寒暄问暖,预祝妇女节快乐。

赠花活动全程脸书粉丝团直播,NPA署长室粉丝团PO文,「今天是警政署第1次由署长、副署长和主任秘书一一向署内女性同仁献花致谢的日子。」「看完后,大家回家也别忘了向最支持我们的老婆及母亲说声谢谢喔!」该影片截至今天晚间8时,有超过2万人次点阅,反应热烈。

警政署表示,为落实联合国峰会2014年9月通过「妇女安全保护工作」的宣示,政府各部门均积极推动,警政署前年进行警政妇幼组织的改造,提升警政妇幼组织位阶、增补基层执行人力,如分局设有「家庭暴力防治官」提供专业完整的服务),强化勤(业)务工作效能及专业发展,并精进妇幼保护措施。

另外,今年2月4日实施的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条之1的所谓「恐怖情人」条款,已将未同居的亲密关系伴侣纳入保护令适用范围,根据新法规定,年满16岁的妇女,如不幸遭受现有或曾有亲密关系的未同居伴侣施以身体或精神上不法侵害,除可准用家暴法声请保护令外,警察的相关保护措施也扩及。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