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警自己也针孔偷拍 判赔60万

22.03.2018  17:22
2018年03月22日 16:51 中时 王己由

前台北市警局交通分队陈姓警员,多年曾因勇敢揭发长官在女同事内衣裤上涂精,被誉为正义警员,但去年7月底,自己却在分队女厕装针孔偷拍女同事,遭台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后,两名受害女警提民事诉讼求偿,法官审理认为这是基于性别歧视的性骚扰,判陈应赔偿2人各30万元。

去年7月31日,陈男趁着留守机会溜进分队女厕,利用磁铁将随身碟大小的针孔摄影机,吸附在厕所隔板底部的铁片上,偷拍到2名女同事如厕画面,其中一人眼尖发现通报上级处理,警方根据监视器画面,循线查出是陈男所为。

刑事部分,陈表示只是为了「好玩」才偷拍,北院依妨害秘密罪将他判刑后,两名受害女警提民事求偿,法官审理认为,偷拍女生如厕,是欠缺尊重妇女的人格尊严、身体权、隐私权的平权观念,也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的情境,不当影响她们的工作、活动或正常生活进行,是一种基于性别歧视的性骚扰样态。

法官认为,陈身为资深警察,对于心理健康权、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应非常明瞭,也更应尊重与保护资浅的后辈。陈案发至今未表达歉意,难认有悔改诚意,加上被害人事后有急性压力反应、睡眠障碍等情况,又必须执行警察职务,精神压力与体力负担可想而知,判陈须各赔2人30万,共60万元。本案可上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