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压桌礼闹翻 男告女悔婚求偿败诉

24.12.2014  23:29

陈姓男子和同姓女子同居后论及婚嫁,但双方家长却因订婚要不要压桌礼闹翻,事后双方分手,为此男方不满女方悔婚,提告求偿57万7400元。台北地院审理后,法官认定双方并未有婚约,判决女方不需赔偿。本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