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议员涉贿 金检提当选无效

24.12.2014  23:26

金门地方法院检察署表示,检察官认为3名县议员当选人涉嫌买票,今天向福建金门地方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地检署表示,3名县议员当选人都有透过桩脚向选民行贿买票的行为,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投票行贿罪嫌。

地检署说,依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20条第1项第3款规定,当选人有贿选情事者,选举委员会、检察官或同一选举区的候选人可以当选人为被告,自公告当选人名单之日起30天内,向该管辖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金门县选举委员会已在5日公布今年五合一选举当选人名单,地检署表示,检察官认为3名县议员当选人都有透过桩脚向选民行贿买票的行为,今天对3人一併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地检署表示,虽然选举已结束,但检察官持续侦办相关选举不法案件。是否尚有其他当选人有当选无效事由,地检署将持续调查厘清;若发现有当选无效事由,在期限到之前,将再就其他当选人提起当选无效之诉。10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