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朱「爱将」许志坚涉贪 公惩会判撤职

11.02.2018  20:04
2018年02月11日 19:19 中时 陈志贤

曾任马英九、朱立伦市府一级主管,被外界视为马、朱市府团队「爱将」的新北市前副市长许志坚,被控利用主导都更案机会,向建商收受名表、金条及现金贿赂共615万多元,遭监察院弹劾后,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理,公惩会认定许行为严重败坏官箴,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

另许志坚去年12月被高院依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5年,业务登载不实罪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全案正由最高法院审理中。

许志坚涉贪案爆发后,监察院以许职司新北市政府副市长要职,并担任都更委员会主委,负责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审议,竟为贪图私人不法利益,与营建业者周丽惠密切接触,协助加速顺利新店广明段都更案之进行,先后收受周女509万2000元、萧邦、香奈儿名表3只及金条2条,合计收贿615万6350元,被判处10年重刑,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等规定。

另监察院以许收受周女赠与价值21万6750元萧邦表1只、47万3500元金条2条,均未依公职人员财產申报法,向监院申报财產。许明知周女与其担任新北市都市更新案审议职务有利害关系,却不避嫌多次接受周饮宴招待,涉重大违失,去年7月提案弹劾,移送公惩会审理。

监察院调查时,许否认收贿,并称收受周的礼物与都更案并无对价关系,但公惩会依监院及法院审理资料,认定许违法行为,严重戕害政府信誉,有惩戒之必要。

公惩会并痛批许担任院辖市副市长,位居要职,竟为贪图金钱、财物,对于其职务行为,先后收取现金、名表、金条等贿赂,期间长达数年,总价额高达615万6350元,除了严重败坏官箴外,并重创公务员廉洁形象,情节非轻,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