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管理自治条例 让台中市摊贩摆摊有法源依据

29.06.2016  12:23

台中市政府6月正式公布施行「台中市摊贩集中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让台中市摊贩设置有法源依据,原本不属列管摊贩集中区的「忠孝夜市」可望解套,当地辖区市议员邱素贞为「忠孝夜市」摊贩请命,要求市府积极辅导,让忠孝夜市得以转型成为国际观光夜市,让台中市新增一处夜市景点。

在自治条例正式公布施行后,市府经发局长吕曜志认为,未来除争取在原市场管理科辖下,新增设一个「股」,专门负责摊贩集中区的辅导与管理外,明年度将编列相关预算,打造路口意象与透过观光导览手册等方式,增加行销管道,强化观光行销内,让更多人知道台中夜市好吃、好玩之处,带动地方发展。

对于邱素贞的建言,市长林佳龙表示,「忠孝夜市」的美食,品嚐过的民眾都回味无穷。未来「忠孝夜市」可藉由iBike与步行,连结邻近的绿空铁道、文化创意產业园区、绿川沿线步道等景点相互串联,并改善临近交通、加强食安,结合电子商务系统,让「忠孝夜市」成为国际级观光夜市,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到访。

邱素贞指出,位在南区的「忠孝夜市」,,已超过一甲子,就在国光路到台中路之间的忠孝路,路段全长约680公尺、路宽约20公尺,属常态型街道夜市,素以美食闻名,商圈内拥有不少流传已久的排队小吃摊及美食餐厅,只要能辅导转型,是具有强大观光资源潜力的开发据点。

因过去台中市并没有摊贩集中管理的自治条例,邱素贞说,「忠孝夜市」因而一直未取得合法「身分」,常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遭开单告发,让摊商叫苦不已。

如今「台中市摊贩集中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已公布施行,根据该条例第六条规定,「自治条例施行前,道路范围内已存在,且未经核准设置之摊贩集中区,得于本自治条例施行之次日起三年内,以四十五家以上之摊贩组成管理委员会筹备会向经发局申请设置。」

邱素贞说,目前「忠孝夜市」约有一百八十多摊,且设有自治委员会,自治委员会主委曾再富已向市府申请设置「台中市忠孝路观光夜市摊贩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希望市府积极协助辅导,以提升夜市的环境与卫生品质,吸引国内外观光客,成为国际级观光夜市,促进地方繁荣发展。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