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两岸司法交流硕果累累 互助成效显著

29.03.2016  11:23

  据台媒报道,岛内“法务部长”罗莹雪28日上午率领一级主管前往北京、上海等地展开5天4夜参访行程,将拜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并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华东大学发表演说,是台湾首位以公务身份登陆访问的“法务部长”。香港《大公报》今日发表评论指出,这将有助进一步加强两岸司法互助,共同打击两岸犯罪活动,为两岸同胞建构更加安全和平的社会环境。两岸交流并不只是经济合作,改善治安、打击犯罪,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两岸交流的重要合作内容。

  评论回顾两岸司法互助历史指出,自上世纪80年代两岸民间开始交往以来,两岸司法互助从无到有,从个案合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合作范围逐步扩大,合作机制不断发展,合作成效不断显现。1990年9月两岸分别授权双方红十字组织于金门签署了关于遣返私渡者和刑事犯罪嫌疑人的“金门协议”。但该协议只是有关遣返刑事犯的单项协议,不包括经济犯,而且实施遣返作业时须通过民间机构,两岸司法部门本身并没有建立直接联系。这使两岸在联合打击犯罪过程中取证难、执行难、公证程式繁复、两岸警方难以联合行动等问题悬而未决。直至2008年5月国民党重新上台后,在“九二共识”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两岸关系大幅改善,两岸两会于2009年4月在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两岸司法互助实现了里程碑式的突破。

  评论指出,按照协议,两岸同意在打击电信和网络欺诈、走私毒品和伪钞等犯罪方面共同合作,分享信息,协调通缉行动,协助遣返嫌疑人等工作。这六年来两岸司法互助成果累累。据统计,两岸警方合计破获100多起案件,逮捕嫌疑人近6000人。尤其涉及两岸的电话诈骗案大幅减少6成。此外,一些重大刑事案也在两岸警方的合作下迅速破案。2013年4月岛内高铁发生首起放置炸弹案,嫌犯作案后立即逃往大陆,但隔天即在大陆落网,被押解回台。两岸司法互助效率之高获得岛内舆论高度好评。

  评论指出,跨地犯罪已成常态,但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协议让两岸很多罪犯没有遁逃空间。正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两岸相关部门建立的有效合作机制使犯罪分子无法逍遥法外。据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表示,两岸司法合作成功率高达81%。

  评论认为,两岸司法交流硕果累累,但这是建立在“九二共识”基石之上的两岸和平红利。倘若两岸失去了“九二共识”的共同政治基础,那两岸交流成果难以为继。两岸交流涉及的范围方方面面,除了经贸往来、经济投资,还包括司法互助、食品安全、气象合作、航空安全、医药卫生、避免双重课税、核电安全等涉及民生福祉的领域。期待即将上台执政的民进党当局以民众福祉为先,正面回应“九二共识”及其核心意涵,让两岸关系保持和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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