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2月起调整最低薪资标准 年增逾8%

04.11.2017  23:33
2017年11月04日 22:57 工商 吴瑞达

中新网4日报导,近日,浙江省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薪资标准的通知」 ,决定调整浙江省最低薪资标准,新标准从2017年12月1日起 实施,年成长超过8%。

浙江省将最低月薪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人民币(下同)、1800元、1660元、1500元四级,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薪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级。

制定最低薪资标准,是目前调节企业分配的主要手段之一。据了解,截至10月底,大陆共有17个地区调整最低薪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0.4%%。大陆各地单月最低薪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以小时计,最低薪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目前,已有19个地区公布薪资指导线,基准线在8%左右。

(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