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陈旦:交通部员工若酒驾拒测 将加重处罚

21.12.2017  18:39
2017年12月21日 16:49 中时 陈佑诚

交通部与酒与社会责任促进会今(21)日共同举办「不酒驾,我行」自律宣誓记者会,号召保险、电信、酒类与运输4大產业、55家企业响应,宣誓企业对于员工酒后驾车行为,将给予严惩。部长贺陈旦则说,交通部作为推动防制酒后驾车的修法机关,更应自我要求,对于交通部暨所属机关员工有后驾行为,上班期间惩处额度加重,最重免职。

贺陈旦表示,目前立法院正针对酒后驾车罚则进行审查,此次修法重点包括酒驾罚锾提高、累犯及拒测者罚锾採累加计算、处罚同车乘客、没入车辆及特殊识别牌照等,但酒驾防制法律与执法强度仍有穷尽之时,决定参照日本福冈县防制酒驾作为,鼓励企业团体订定自律公约宣誓杜绝酒驾,感谢各企业热烈响应。

贺陈旦说,交通部要率先示范,宣誓所属同仁要从自身做起,针对酒后驾车违规行为惩处额度,在上班期间较行政院人事总处的规定更为严苛。

根据交通部订出的「员工发生酒后驾车之建议惩处基准」,为肇事情况下,酒测值0.01至0.15毫克,上班期间将记过1次,非上班期间申诫2次;酒测值0.15至0.25毫克,上班期间记过2次,非上班期间记过1次;酒测值0.25至0.4毫克,上班期间记1大过,非上班期间记过2次;酒精浓度每公升超过0.4毫克,上班或非上班期间皆记1大过。

若员工拒绝酒测,上班期间将记过2次,非上班期间记过1次;5年内2次以上酒驾累犯,最严重可记1大过。另酒驾肇事造成伤亡,将记2大过免职,若肇事未造成伤亡,将视个案情节,予以记过2次到记1大过处分,该措施今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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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