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5月1日起 全面推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4.03.2016  23:26

耞讯网报导,据大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3月24日消息,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通知指出,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中国范围内,全面推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產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指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產租赁服务,销售不动產,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產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以上三条外,税率为6%。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