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之危劫财还劫色 男子判刑14年6月

13.04.2016  18:56

赖姓男子染毒缺钱,涉嫌趁着有人骑车摔倒 假藉帮忙之际抢走对方皮包;同日更又持刀挟持1名落单女车主劫财并性侵,恶行重大,彰化地方法院依抢夺及强盗强制性交罪,判处他14年6月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40多岁的赖男去年11月22日上午10点,骑着父亲向邻居借来的机车到处游荡,途经大村乡1处路口,撞见1名老人骑机车跌倒,他停下机车上前搀扶,却是心怀歹念,顺势将手伸入对方口袋抢走手机以及装有2,000元大钞及金融卡等皮包。

扬长而去的赖男又到处寻找作案目标,同晚7点左右,路过1处社区门口,见到1名落单女子刚进到车内,由于车门未锁有机可乘,便持水果刀尾随侵入车内,不仅要胁交付现金,随后又要求女子交出提款卡,并载他去提款。

过程中,赖男起色心,又进一步持刀割伤女子强逼口交。后来,女子趁着赖男「精疲力尽」的几秒钟,机警开启车门逃出车外呼救,他才逃之夭夭。员林警方获报,当晚10点25分循线将赖缉获。

法官认为,赖男以刀胁迫被害人强取财物,又为逞一己性欲,对被害人强制性交,造成被害人身心遭受巨重创,所为引起社会及妇女不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恶性非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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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