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过「李全教」条款 李全教:乐观其成

27.05.2016  16:48

立法院通过未来正副议长、代表会正副主席改採记名投票,被视为「李全教条款」。遭停职的台南市议长李全教表示「乐观其成」;台南市长赖清德则肯定这是「歷史性的一刻」。

李全教进一步表示,姑且不论此法通过有无违宪,因为台湾的民主法治,缺乏公平正义的基础,往往泛政治化的结果,模糊了是非黑白,司法易被政治左右。如果订好的规则都可以不遵守,那社会将永无寧日。因此他呼吁,既然民进党自己提了案也立了法,以后也要遵守,不要或再次利用媒体玩弄民粹来翻案。

李全教更强调,他个人坦坦荡荡,并没有贿选,所有判决都已证明,当初媒体舖天盖地的污蔑抹黑,全都不是事实。

赖清德则认为,「今天是地方政治史上,歷史性的一刻!」立法院通过地制法修正案,规定地方议会正副议长採取记名投票制、要求民意代表的行为必须符合选民所托,这项正确的修法,标示着地方黑金政治改革踏出成功的一步,为守护民主价值立下标竿。

赖清德除感谢立法院对于推动地方政治革新的用心和努力,也感谢跟他一起奋斗的议会民进党党团及台南市民一路相挺,「勇敢的人,才能开拓光明之路!」大家的勇气已经展现力量,相信未来一定可以为地方政治迎来更清明、透明的民主风气。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