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通过网路安全法 遭质疑贸易壁垒

12.11.2016  10:36

中国大陆7日通过「网路安全法」,引起争议。多个国际企业和技术团体致函中国当局,称网路安全法是「贸易壁垒」。而大陆网信办则表示,只要符合要求,中国的市场是完全开放的。

大陆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1月7日通过「网络(路)安全法」,将于明年6月1日施行。

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报导,网路安全法条款包括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营运商,必须在中国境内储存个人讯息和重要商业数据、向安全机构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国家安全审查等。这些规定引起外国公司关注。

此外,网路安全法禁止「发表损害国家团结,扰乱经济秩序或企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

代表全球数百家公司的40多个国际企业和技术团体11日发出信函警告,指中国当局试图控制网路和相关技术,「是在国家边界设置贸易壁垒」,并不能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这封写给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信函还说,网路安全法会增加企业的负担,损坏「中国与商业伙伴关系的基础」。

在这封信函上签名的包括信息技术產业协会、互联网协会、美国商会、澳大利亚工业集团、欧洲企业组织协会以及其他企业团个体。

不过,新华网11日引述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赵泽良针对「贸易壁垒」问题表示,新规是为了让所有企业都遵守统一的规范。「是要用『审查制度』这种手段发现哪些產品、服务、企业等,能构达到安全可靠、安全可信、自主可控的要求」。

另外,他说,大陆只对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產品和服务进行审查,在审查时,「对国内国外企业同等对待,只要符合要求,中国的市场是完全开放的」。

他还表示,「搞网路实名制是为了更好地打击网路犯罪」。中共中央网信办正制定个人资讯收集规范标准,将更好地保护个人资讯。105111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