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无票搜索 要勇敢说「不」

10.03.2016  09:19
宪兵违法搜索案引发议论,国防部长高广圻(站立者左起)7日带着政战局长闻振国、宪指部指挥官许昌、法律事务司人权保障处处长沈世伟、保防处长赵代川到立法院备询。(图/中时资料照 黄世麒摄)

近日宪兵队疑似非法搜索民宅事件引发社会轩然大波。中华人权协会理事长李永然律师呼吁社会大眾,面对侦查机关未提出搜索票而欲实施搜索的情况时,必须向侦查机关勇敢说「不」,此外,宪兵人员也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俾利执行职务的圆满顺利。

李永然在今日出版的《中国时报》时论广场为文指出,由于搜索属《刑事诉讼法》的强制处分,涉及被实施者的隐私权或是住宅安寧权;《宪法》保障人民的隐私权,搜索必须合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警察官于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时,认有搜索的必要时,必须报请检察官许可后,向该管法院声请核发「搜索票」。

李永然强调,虽然《刑事诉讼法》也规定经受搜索人出于「自愿性同意」时,得不使用「搜索票」;但受搜索人是否系出于「自愿性」同意,必须综合搜索当时一切情状加以判断。如果受搜索人是迫于侦查机关的压力,纵然受搜索人签署「自愿搜索书」,仍应认为侦查机关所实施搜索行为,不符合「同意搜索」的规定。

(工商即时)

万一遇到搜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