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持电击枪抢夺财物 遭判刑

01.06.2016  08:29

23岁男子徐孟楷和蔡姓男子疑有债务纠纷,去年4月竟伙同彭依正、徐伟铭及梁书宇3名友人,持电击枪抢夺被害人16万元新台币及500元美金。新竹地院昨依共同携带凶器窃盗及抢夺罪,判处4嫌3年4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徒刑。

检警调查,主嫌徐孟楷对有债务纠纷的蔡姓被害人心生不满,去年4月凌晨先伙同彭依正、徐伟铭,携带T型板手窃取邱姓男子之机车车牌后,晚间再骑悬挂有偷来车牌的机车到蔡姓被害人住处埋伏。

徐伟铭头戴安全帽佯装路人问路,趁蔡姓被害人不注意之际,欲徒手抢夺其身上背包。被害人死不放手和徐伟铭发生拉扯,徐脱下安全帽殴打蔡头部,徐依正并持电击枪衝过去电击蔡的腹部,被害人受不了电击,只能放手眼睁睁看着3人抢夺财物后扬长而去。

3人得手后,联络另一名友人梁书宇开车到竹东镇河滨公园会合及分赃,背包内有16万元新台币、500元美金现金及面额18万元支票。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