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一本」遭拒 男朝警开枪判刑5年6月

31.01.2016  21:48

男子周子超携枪上街遇彰化警方盘查,竟对员警说「我拿一本(10万元)给你们,不要查我」,遭警拒绝竟拔枪朝员警连开3枪,所幸枪枝卡弹未击发;周男逃逸过程中遭警开枪击中,仍持枪抵住员警胸部连开3枪顽抗,再因卡弹就逮。最高法院审结全案,依杀人未遂罪判处周男5年6月徒刑,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42岁的周子超前科累累却不知悔改,2012年6月间带枪上街,途经彰化员林镇莒光路时,因形迹可疑遭员林派出所员警张首意、洪宇承盯上;周男因担心拥枪遭逮,主动向员警说,「手提包内有一点安非他命」、「我拿一本(10万元)给你们,不要查我」,遭员警悍然拒绝。

周子超见行贿不成,突将手伸进手提包掏出已上膛的改造手枪,转身朝距离约1公尺的员警洪宇承腹部连扣3次板机,所幸卡弹未成功击发;员警见状拔枪警戒,周男趁隙拔腿狂奔,边跑举枪瞄准员警。

员警张首意连开5枪还击,成功击中周子超双腿;周男虽负伤流血,仍掏枪抵住前来追捕的员警洪宇承胸部,连扣3次板机企图杀警;周男二度挣脱,因中弹不支倒地遭警逮捕,被起出改造手枪与28颗子弹。

周子超否认杀警,辩称只是要吓吓员警;最高法院审理认为,周男手枪已上膛,且连朝员警胸腹重要部位连扣板机,但因卡弹无法击发,杀人未遂罪事证明确,辩词不足採信,驳回周男上诉全案定谳。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