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长遴选委员沈冠伶 曾赴大陆南京大学讲学

02.05.2018  00:51
2018年05月02日 00:01 中时电子报 丁世杰 中国大陆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座,曾邀请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冠伶。(图/取自中国大陆南京大学网页)

台大法学院教授、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委员沈冠伶于昨(1)日发声明指出,遴委会既不开会,又拒绝解散,且不履行法定义务,日后可能成为监察院弹劾之对象,因而辞去遴选委员。而中国大陆南京大学官网显示,曾邀请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冠伶至南大法学院开讲座。

根据南京大学官网,第七届海峡两岸民事诉讼法研讨会于2016年12月17日在南京大学举行,12月21日晚18点30分,臺湾大学法学院教授、民事法中心主任沈冠伶老师在法学院学术报告厅为同学们奉献了一场题为「新世纪民事程序法制之程序正义:以臺湾民事诉讼及家事程序为中心」的精彩讲座。

官网报导,讲座开始后,沈冠伶教授从四个部分对有关民事程序法制之程序正义进行了论述,主要包括:程序正义之价值确立、适时审判之程序正义、程序参与之程序正义、裁判效力与程序正义。整个讲座过程,沈老师幽默风趣、语调轻松,同时又不失学术报告的严谨,令到场的老师、同学受益匪浅。

官网说,进入提问后,现场气氛热烈,到场的老师、同学积极提问。例如有同学问及为什么臺湾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同一法院内对于适用某些程序处理的案件,可分别由独任法官和合议庭先后进行审理。对于大家的疑惑,沈老师无一不是耐心讲解,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度过。

另外,根据浙江大学网页,浙大光华法学院于2011年11月2日,举办「海峡两岸法学学术交流研讨会」,有邀请台大法学院副教授沈冠伶、中央大学法律与政府研究所陈英钤教授与其他法律学者与会。

(中时电子报)

文章来源: 南大海峡两岸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成功召开

文章来源: 台湾大学沈冠伶教授来南大法学院做讲座

文章来源: 浙大海峡两岸法学学术交流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