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交接期太长 立委提案投票日法制化

03.04.2016  16:41

今年总统选举与就职日相差超过4个月,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苏巧慧、张宏陆等人提案,希望所有选举投票日法制化,避免交接期太长,也免去可能存在的政党操作。

苏巧慧提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公职人员选举投票日订于选举年12月第一个周六;公职人员补选投票日,订于补选事由发生日起第7周的周六。

如果遇到立法院经解散,立委补选投票日订于解散日起第7周的周六;其后各届立委选举投票日,则订于就职日前第7周的周六。

张宏陆提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总统、副总统选举,应于总统、副总统任期届满当年的3月最后一个周六举行,但重行选举、重行投票或补选投票完成日期不在此限。

苏巧慧受访时表示,2案配套提出,主要是针对今年总统选举交接期长达4个月,但立委交接期只有半个月,衍生出各种乱象,提出长治久安修法。

她说,投票日法制化后,可避免交接期过长或过短,也让各机关学校可有依循,提早安排因应投票日,避免类似今年投票日有各大专院校刚好遇期末考问题。

苏巧慧表示,从今年交接期过长,產生立法院几乎1整个会期都须面对看守内阁乱象,虽然总统与立委分开选举花费会多一些,但不会比交接空窗期產生的社会成本还大。105040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