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性泽案死者中3枪4伤口 法医研究所新鑑定推翻旧证据

13.04.2016  00:19
台中高分院今日开讯问庭提讯死囚郑性泽,郑性泽当庭强调,「我没有持枪,没有开枪杀死人,我的自白是警察队刑求我的自白」。图为郑性泽在讯问庭后,与其他人犯登上囚车重回监狱。(黄国峰摄) 冤狱平反协会等人权团体到场声援。(黄国峰摄) 鱼丽共同厨房执行长苏纹雯则发抖、哽咽地念出郑性泽写给检察总长的一封信。(黄国峰摄)

台中高分院今天下午召开郑性泽杀警重审案讯问庭,针对高分检提出要求重审的新事实新事证进一步了解,并首度提讯郑性泽,理着平头的他身穿灰色上衣,看起来精神不错,他当庭要求法官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开启重审前让他回家。高分检主任检察官吴萃芳在庭外受访时强调,14年前杀警案发生时未有科学鑑定,日前请台大法医研究所重建现场,意外发现死者苏宪丕虽身中3枪,身上实际却有4个创伤口,其中一个伤口应该是子弹折射导致,但这部分在事发时法医的验尸报告中并不存在,当时只将第4个创伤口当作挫伤。

检察官陈幸敏则说,经台大法医研究所重建现场后断定,苏宪丕应该是先中一枪后,在弯腰倒地途中又被射中2枪,再由法医研究所的专家重建现场、比对弹道与伤口等多方面鑑定后,新事实证据显示的结果「足以对原判决达到动摇,甚至大胆的说可以改变判决」,要求法官开启重审。

律师团则另提出一台大心理教授的研究指出,当初法官判决死刑时採用的郑性泽自白证据有问题,律师罗秉成说,心理教授走访郑的亲友、了解其个性属于顺从性高的人,再分析事发后的录音等资料,都是警方提供答案、郑依循回答是否,属于附和性答案,「欠缺自白真实性」。

郑性泽也当庭强调,「我没有持枪,没有开枪杀死人,我的自白是警察队我刑求做的自白」。

台中高分院承审法官林美玲则强调,这场讯问庭只为了解该案是否符合进入再审的要件。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