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伯雄案的几个核心事实

06.04.2016  22:50
中共中央军委会前副主席郭伯雄涉收受巨额贿款,已移送司法审查。(图/中新社)

5日大陆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中共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新京报》微信「政事儿」解读,该案有几项核心事实。

一、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郭伯雄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获取了大量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2015年7月30日,军事检察院对郭伯雄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侦查中,军事检察院以对法律和歷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法开展侦查工作,依法查扣涉案款物,询问相关证人,广泛调查取证,获取了大量证据;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郭伯雄,其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已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三、查处郭、徐为党和军队消除了重大隐患。

在军网的评论文章中,把郭伯雄和徐才厚「打包处理」,评论认为,郭徐把党纪军规当儿戏,许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擅作主张,把个人「私货」掺进组织决定,插手下级职权范围内事务。

他们任人唯亲、卖官鬻爵,把手中权力当作聚敛钱财、收买人心的工具,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郭徐二人所作所为,严重败坏了党和军队声誉,严重玷污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损害了党和军队事业。因此查处郭徐,为党和军队消除了重大隐患。

据海外媒体报导,郭伯雄收贿约8千万人民币,其子浙江省军区副政委郭正钢已经落马,郭妻何秀莲和其他家人均有协助收贿。

(中时电子报)

新闻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