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闵案 教育部:不会故意延宕 近日做适法性处理

01.04.2018  18:34
2018年04月01日 17:47 中时 林志成

教育部迟不核定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的人事案,管中闵今天发表声明指「教育部及相关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教育部则表示,公务员依法行政,必须厘清所有争议,不是故意延宕这项人事案,一定会在近日做适法性处理。

对于管中闵案,教育部长潘文忠表示,「案子还未送到我这里」。教育部次长林腾蛟则说,有关管中闵的资格及程序疑虑,正就目前掌握的调查事证及学校回復说明,逐项进行检视厘明,循行政程序处理中,近日即会作出适法性处理。

管中闵的义务律师团引用大学法第9条第1项规定,认为教育部3月18日前未核定人事案就违法,教育部人事处长陈焜元回应说,「不知他们怎么算出来的」?

陈焜元表示,他特别去查了大学法第9条第1项当初的立法精神,那是在规范学校,不是约束教育部。根据这一条,大学校长出缺2个月或是任期届满前10个月,学校要组遴选委员会,以选出新校长。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