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判白恩培终身监禁 受贿官员首例

09.10.2016  14:37
图为白恩培在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受审。(图/人民日报)

大陆中央电视台9日报导,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大陆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因受贿、巨额财產来源不明案,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產,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另外,以巨额财產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產,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白恩培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產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报导称,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白恩培先后利用担任青海省委书记、云南省委书记、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房地產开发、获取矿权、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约人民币2.47亿元。白恩培还有巨额财產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报导指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恩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白恩培的财產、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產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

(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