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货贸协商不用等两岸监督条例

06.03.2016  20:04

陆委会今天表示,两岸货品贸易协议不用等立法院审议通过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后才能协商;但未来会向国会说明,在徵得各界理解下,透过货贸协商联繫管道,与大陆进行后续商谈。

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德铭兼任大陆全国政协委员,他在上午参加全国政协分组会议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货贸「已经谈完啦」,但未能签署的关键在「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还没有通过,「怎么讨论」。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表示,货贸目前已举行12次业务沟通,双方在协议文本方面已大致有共识,但巿场开放部分并未完成协商,尤其是大陆的出价和台湾產业需求及期待仍有落差,尚待双方后续协商。

陆委会指出,货贸是基于两岸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协商,经济部及陆委会在两岸沟通过程中,也依行政院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精神,作好与国会、產业及各界沟通相关准备。

陆委会强调,货贸并非必须在立法院审议通过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后才能进行协商。但陆委会与经济部将向国会说明,了解国会对货贸协商后续推动的意见,在徵得各界理解下,透过货贸协商联繫管道,与大陆进行后续商谈。105030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