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案32台民送广州 陆盼台尽快派员

01.05.2016  00:07

中国大陆警方今天将马来西亚电信诈骗案32名涉案台湾民眾遣送广州。大陆公安部表示,本案将由立案地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机关侦办,希望台湾警方尽快派员到大陆共同侦办。

马来西亚电信诈骗案共有52名台籍民眾涉案,其中20人15日晚间返回台湾,陆方请马来西亚将剩余32名台湾人,连同65名陆籍犯罪嫌疑人遣送大陆处理。这97人乘坐包机今晚8时左右飞抵广东省广州市。

肯亚案45名台籍涉案民眾遣送大陆后,关押在北京海淀看守所。至于今晚这批32名台湾人的关押地点,大陆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巡视员陈士渠晚间受访时仅说,由立案地珠海公安机关侦办。

陆方下午5时左右通报台湾后,即邀请法务部派员到大陆共同侦办。谈及本案是否会如法务部4月稍早组团来北京协商,陈士渠说,双方正在沟通,「我们希望台湾警方尽快派员来」。

陈士渠谈到要求遣送32名台湾民眾到大陆的理由时说,这批犯罪集团涉及案件受害者都是大陆民眾,没有台湾民眾受骗;这类电信诈骗犯罪都是集团作案,遣送大陆是为全面查清案情,维护受害者权益。

他说,陆方衷心希望与台湾警方加强合作,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架构下,继续携手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共同侦办、共同追赃,确实保障受害人权益。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教授林维受访时表示,大陆对马来西亚案有司法管辖权,坚持在大陆司法审理,是基于便利侦查。若能併案审理,把所有嫌疑人都集中在一地,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

他指出,集中在同一司法管辖区审理,依据同一刑事法加以定罪量刑,也有助于保证定罪量刑平衡,确保司法公正公平。1050430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