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更换扁案承审法官 陈师孟申请自动调查

10.04.2018  12:41
2018年04月10日 12:00 中时 郑舲

监察委员陈师孟上任后积极调查扁案,陈师孟今天指出,臺湾臺北地方法院在2008年间更换扁案承审法官程序,引发各界议论,他已申请自动调查。

陈师孟表示,臺北地院约于2008年12月25日召开庭长会议,就原抽籤分由周占春等法官审理的「前总统陈水扁被诉四大案」,决议併入蔡守训等法官审理的「吴淑珍等被诉贪污案」,造成各界质疑「中途换法官」、「大案併小案」及「专业庭併一般庭」等疑虑。

陈师孟表示,「法定法官原则」是民主法治的基石,但臺北地院却以「诉讼经济及避免判决歧异」为理由,在四大案诉讼进行中更换承审法官。究竟案件真相为何?臺北地院高层更换承审法官的时机、动机是否确有隐情?有无不当适用与隐匿相关分案规定及施压部属情形?是否违反「法定法官原则」等情事?这些攸关民眾对司法制度之信任,均有深入调查必要。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