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误将5万微信转帐给陌生人 随即遭封锁

05.01.2018  15:01
2018年01月05日 14:43 中时电子报 喻华德

去年12月28日,一位来自甘肃,在陕西工作的张姓工头因工地停工,使用微信将老板提供的10人返乡路费5万元使用微信转给工人王芳,想说让王芳去分给其它九人,转帐后电话与王芳联络时才发现王芳并未收到款项,同时收款者已将他封锁,同时微信并未提供人工客服,因此求助无门。此事在大陆引起热议。

29日据《华商报》记者向张姓工头查证,收款者的微信帐号名为「希望」,张师傅说这是两个月前透过手机通讯录的电话号码新增的好友,但他存入通讯录的这个电话号码是王芳的。而记者与王芳联络,她表示当初她是使用另外一个电话号码注册微信,也并未看到张师傅加她微信好友。她说:「当时还奇怪,他没我的微信帐号,怎么转钱给我?」

张师傅和其他工人陆续跑了派出所、公安局及未央区法院,但因为微信并未设有人工客服,两次向微信申请收到的都是程式自动回覆,变成要提告也无法得知收款人是谁。他希望这位「希望」先生能主动退还5万元,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能早点回家。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永进律师认为,要起诉对方追回转错的钱,张师傅可先联络微信管理平臺,要求微信提供收款人的真实资讯。当知道了收款人的资讯后,若收款人还是拒绝返还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收款人就可能构成「侵占罪」,张师傅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收款人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并返还5万元。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的5万元。

对此,大陆网友「丢丢123」评论:银行转帐需要提供收款方的户名和帐号,支付宝转帐也会出现收款人实名认证的部分姓名,为什么微信转帐就能「畅通无阻」?建议转帐时增加一个环节,让转帐方确认一下收款方的真实姓名。

而网友「猫咪童话」则评论:如果微信只是一个单纯的社交工具,那么重视用户隐私是毋庸置疑的。可是,当它开通了「支付」和「收款」功能,就涉及到了用户的财產安全,怎么能以隐私安全为理由,忽略财產安全呢?建议「关闭未实名认证帐号」的支付交易功能。

在微信针对此情况修正软体设计前,若是第一次转帐给对方,谨慎一点先打通电话确认对方微信帐号,应可避免发生这种意外。

(中时电子报)

文章来源: 工头转错1万元后被拉黑 收钱者:爸爸下班我给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