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邀参加女儿生日趴 越劳不知感恩竟带她上床

19.12.2017  10:47
2017年12月19日 09:25 中时电子报 孙曜樟

越籍阮姓男子来台工作后,雇主不仅提供宿舍还邀他参加13岁女儿的生日派对,但他竟喜欢上雇主女儿,并利用机会4度和她发生关系,其中一次竟还是户外「野战」,雇主查知后怒提告,但因考量是少女先主动找他,再加上双方以23万元达成和解,乃宣判缓刑3年并驱逐出境,另未付完的8万和解金则仍需每月支付3000偿还。

据苹果日报报导阮姓越藉移工在至新北市八里区工作后,老板娘就提供宿舍给他居住,去年4月间女儿13岁生日时,还邀阮男一起参加,不料,雇主女儿在去找他后萌生情愫,阮男竟利用机会4次和少女嘿咻,其中有一次还是在公园发生。

少女母亲查觉女儿行为有异,经追问才知女儿被阮男趁机占便宜,遂生气向检警报案,法院审理期间,阮男与雇主达成23万元和解,并先支付15万元,法官审酌一开始是少女先找阮,再加上他犯后态度良好;积极寻求被害人家属和解等因素,遂依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3年并驱逐出境,未付完8万元和解金则需每月支付3000偿还,全案仍可上诉。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