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变白话 通用名称即起实施

04.03.2016  19:49

食品成分表上的食品添加物让人看得雾煞煞,卫福部食药署今天公告「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称」,未来业者不仅可以标准中文名称标示,也可以通用名称标示添加物,即日起实施。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食品组科长李婉媜受访时表示,去年2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修法,规范业者标示食品添加物时,必须根据食药署规范的「中文品名」或「通用名称」标示,但因通用名称尚未订定,因此业者1年来都只能以规定的中文品名标示。

李婉媜指出,日前邀集专家学者开会,从30、40种食品添加物中挑选出最常用的26种,并搜集食品业界常用的食品添加物俗名,今天公告施行,像是常见的「碳酸氢钠」可标示为「小苏打」、氢氧化钙可标示为「熟石灰」。

不只如此,许多人厨房必备的调味料「味精」,有业者又称味素、调味剂等,未来将以通用名称「味精」或中文品名「L-麸酸钠」标示;另外像是烘焙业者常用的「玉米糖胶」,又称三仙胶、汉生胶、黄原胶等,未来仅能标示通用名称「三仙胶」或中文品名「玉米糖胶」。

李婉媜表示,本次公告的添加物名称只限于成分标示,產品名称则不在此限;目前已在架上贩售的不受规范,但自今天起生產的產品,若是未依规定标示食品添加物名称,将开罚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违规產品限期回收改正,否则不得继续贩售。1050304

(中央社)